关于《国家安全法》,这些你必须知道!

文章来源:纪检监察部   责任编辑:纪检监察部   发布于:2020-04-14 11:24   浏览量:4030

每年的4月15日

是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也许你会觉得

国家安全这个话题太大

离你的生活很远

其实不然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现在

国家安全

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为什么要制定《国家安全法》?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条规定,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制定《国家安全法》。

2.《国家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国家安全法》共7章84条,主要内容包括:第1章总则,规定了国家安全的定义,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全民义务、法律责任、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第2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规定了各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第3章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规定了各部门、各地方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第4章国家安全制度,规定了10项国家安全制度和机制;第5章国家安全保障,规定了法治、经费、物资、人才等一系列国家安全保障措施;第6章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规定了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依法享有的权利;第7章附则,规定了《国家安全法》的施行日期。

3.什么是国家安全?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4.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包括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

5.为什么说国家安全既包括安全状态,也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安全威胁的因素永远不可能根除,国家安全是一种相对安全。《国家安全法》强调国家安全是“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就是要通过不断加强维护自身安全能力建设,不断克服和防范不安全因素对国家造成实质性危害。因此,既要强调国家安全的状态,也要强调不断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加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建设。同时,《国家安全法》第五章还专门规定了“国家安全保障”。

6.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7.《国家安全法》对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国家安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国家安全法》所有章节、条款都遵循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总体国家安全观贯穿于《国家安全法》的始终,比如,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的领导,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本质特征,《国家安全法》第4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人民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所坚持的根本宗旨,在《国家安全法》第1条立法宗旨中强调“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第7条基本原则中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在第16条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中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第33条对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作了专门规定。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全面系统的安全观,《国家安全法》第二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对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的任务作了系统规定。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障。同时,为了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法》第三章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第四章规定了国家安全制度,第五章规定了国家安全保障,第六章规定了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8.《国家安全法》关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怎样规定的?

答:在《国家安全法》中,关于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第4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二是第5条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这里的“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就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

9.我国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国家安全事务具有高度敏感、复杂的性质,既需要运筹帷幄,也需要令行禁止,必须通过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体制实现国家安全事务领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目的就是更好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体制,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2014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由习近平同志任主席,李克强、张德江同志任副主席,下设常务委员和委员若干名。

10.《国家安全法》对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职责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5条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这里的“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就是指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

关于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责并不仅仅限于第5条,其他条文中虽然没有直接出现“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字样,但是在多个涉及国家安全制度和机制建设的条文中,用“国家”作为主语,也是指代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比如第四章规定的国家安全制度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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